陳椒華
- 本條目不是陳淑華。
陳椒華(1959年10月29日),女,生於新北市,時代力量籍。 環保運動人士,國立清華大學輻射生物所碩士,嘉南藥理科技大學食品科技系副教授,於嘉南藥理大學食品科技系擔任副教授,台灣環保聯盟前會長,投入環保運動20多年,因抗爭東山垃圾掩埋場後與環團共同成立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近年積極關懷電磁輻射受害者、七股反雷達等議題。
學歷
經歷
- 嘉南藥理大學食品科技系副教授
- 食品工業研究所副研究員
- 前台灣環保聯盟會長 2004-2006
-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南區發言人 2008-
-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南區理事長 2018-
選舉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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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立法委員選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當選)
2020年以時代力量籍參選第10屆立法委員,選區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時代力量提名第1名,當選並於2020年2月1日宣誓就職。在選舉中提出的政見如下[1]。
一、推動「我要安全飲用水」主張,飲用水及自來水水源保護區及水庫集水區應劃設並公告及訂定巡守管理法規,推動訂定合理安全飲用水水源及水質標準 二、推動「我要乾淨空氣」主張,訂定改善空污法規及監督公部門落實執行。 三、推動工業區五公里範圍內居民流行病學調查及肺腺癌篩檢。 四、推動老舊燃煤電廠除役,2020年生煤至少減量三成。 五、保護優良農地,檢討農地非法工廠落日及汙染管制法規。 六、檢討核能電廠安全、核安演練及核廢料管理法規。 七、檢討手機及電磁波產品安全使用法規訂定。 八、檢討違反土地正義之不當徵收土地法規。 九、檢討綠能合宜發展設置法規。 十、檢討廢棄物管理及再利用法規,推動訂定掩埋場管理及封場監測法規。
2020年立法委員選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結果(時代力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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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次 | 政黨 | 候選名單及當選者 | 得票數 | 第一階段得票率 | 第二階段得票率 | 當選比例 |
6 | 時代力量 | 陳椒華、邱顯智、王婉諭、黃國昌、翟本喬、關心羚、王幗英、吳佩芸、白卿芬、趙芸菁、詹智鈞 | % | % | ?/11 | |
投票日:2020年1月11日,選舉人數:19,312,105,投票數:14,456,293,投票率:74.86%,有效票:14,160,138,無效票:296,155 |
榮譽
2000年 行政院環保署頒 全國優等環保義工 2001年 行政院環保署頒 環保教師甲等 2002年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 獲行政院環保署頒 甲等環保團體之負責人 2005年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獲總統頒 總統文化獎鳳蝶獎之負責人 2011年 第一屆 社運風雲人物 2017年 台灣環境保護終身成就獎
生平簡介
在反核大老林義雄的精神感召下,一路由反核苦行、走到致力基層的環保紮根教育,早年擔任台南環境保護聯盟會長時,為推廣當時政府仍不重視的廚餘回收,自己開車挨家挨戶收廚餘;經過反核四一仗後,陳椒華發現只疼自己的孩子是不夠的,應為下一代創造好的生活環境。1996年將台南環保聯盟復會,並向勞委會提出廚餘回收、生態解說等企畫案。[2]
曾在「反永揚垃圾掩埋場」期間座車輪胎被割破、被兩名黑衣人持棍棒毆打,但陳椒華都不曾退卻。[3] 歷經10年抗爭,永揚垃圾場環評結論終於撤銷,憑著專業、堅持及相信自己而打贏這場仗。[4]
陳椒華是永揚案中最關鍵的人物,她的挺身而出,使這個事件從最初的小村落反污染革命,演變成保護水資源、追討程序正義的戰役。[5]
長期關心與多次親身參與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會議的陳椒華,於2015年環境NGO會議中指出《環評法》的五大缺失,未能有效保障民眾健康權益。[6]
2004年,擔任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是該會首位女性會長。[7]成為會長才能多與中央官員接觸,遊說中央,對議題的推動相當有幫助,因此自掏腰包上百萬元交通費到台北開會。[8]
事件
2011年3月21日,晚間7:10於座車內遭兩名黑衣男子持木棍毆打成傷,之後環保團體聯合記者會共同譴責暴力。[9]台南環盟懷疑這起事件,與陳椒華長期反對東山永揚掩埋場的汙染事件並參與南台灣水資源保育與電磁波公害有關。[10]
2016年8月,內政部都委會主席、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於會中要台南環盟前會長陳椒華多讀書,並在記者會公然污衊該會「打擊專業」,台南環盟召開記者會要求花敬群道歉,並追究交通部報告涉偽造不法。[11]
2017年4月15日,獲第14屆全國NGOs環境會議頒發「台灣環境保護終身成就獎」[12]
2019年11月13日,名列時代力量2020立委不分區排名第一名。[13]